[乡关共同社]淘金海绵城市,能者居上
16个 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等16座城市入选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数据来源: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 。
865亿 政府计划3年内投资865亿元,建设面积450多平方公里,在此基础上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按此计算,每平方公里投资约1.9亿元(数据来源:住建部)。
70%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数据来源:住建部)。
万亿 16个试点城市已披露未来三年投资总额近1200亿元,平均每城市投资额71.6亿元。海绵城市建设,与此前拉开序幕的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危房改造相辅相成,构成城镇化建设“升级版”,有望常态化,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容小觑。海绵城市建设将拉动万亿投资(数据来源:新华网)。
二 海绵城市关键环节与项目
1.海绵城市牵扯的项目类别可分为:
2.从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处理流程可分为:渗、蓄、滞、净、用、排
渗:地面铺装材料、改造屋顶绿化、调整绿地竖向工程、绿色建筑、屋面改建工程。
蓄:蓄水模块工程、地面地下水结合系统工程。
滞:雨水花园、生态滞留区建设、水体(湿地)微环境、微循环系统工程。
净:住区(绿化灌溉、冲厕、洗车)、工业区(冷却水补水、绿化灌溉、混凝土搅拌)、市政(市政绿化和公厕、河流、湖泊补给水)。
用:各个环节集合。
排:管网建设与运营、智慧城市与物联网技术。
三 地下综合管廊将有偿使用
2015年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指导各地价格、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遵循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形成合理收费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
1.政府可接受的和建议的建设方式
我国政府在2014-2015年密集发布的近20个与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了PPP项目推广首先或主要以轨道交通、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等投资需求大、定价机制相对透明、有稳定现金流、适合市场化经营的项目为主。
2.建设成本估算
以成熟地下综合管廊为模板进行推测,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管廊总长度30公里,总人口约80万人,折合管廊公里数为0.38公里/万人;俄罗斯、日本与台湾分别为0.11、0.16、0.13公里/万人,取平均值,我们近似得出,若我国具备完善的地下管廊系统,每万人管廊公里数约为0.2公里/万人,总投资2.67万公里。
若具备完善的地下管廊体系,廊体总投资约在1.6万亿-3.2万亿之间。因不同断面面积、不同舱体廊体造价不一,故我们分悲观、中性、乐观三种情形,分别取单位公里廊体造价为0.6、0.8、1.2亿/公里,结合我国管廊总长度,得出廊体总投资在1.6-3.2万亿之间。国务院求要求2020年建设完成一批完善的地下管廊体系,且我们假设每年投资额均相同,且2020年完成投资,则每年廊体投资额约为3200-6400亿元。
此外,在一般廊体建造成本中,施工成本占一半,材料成本占比超过1/3。综合计算1公里施工成本约为0.40亿元,占比约为49.83%,1公里材料费用约为0.28亿元,占比约为35.06%,其余为设备购臵费与基本预备费,其中基本预备费是指在投资估算阶段不可预见的工程费用;因此可以推断在管廊建设中,可带来的工程施工市场规模约1600-3200亿元,建材市场规模约为1100-2200亿元。
3.资金回收方式
按照市场占有、使用权出售原则,以政府购买为主,企业购买为辅,进行市场定价,定价原则可按照以下因素进行确定:
入廊费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合理建设投资;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投资合理回报,原则上参考金融机构长期贷款利率确定(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不计算投资回报);
各入廊管线占用管廊空间的比例;
各管线在不进入管廊情况下的单独敷设成本(含道路占用挖掘费,不含管材购置及安装费用,下同);
管廊设计寿命周期内,各管线在不进入管廊情况下所需的重复单独敷设成本;
管廊设计寿命周期内,各入廊管线与不进入管廊的情况相比,因管线破损率以及水、热、气等漏损率降低而节省的管线维护和生产经营成本;
其他影响因素。
日常维护费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正常成本;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正常管理支出;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合理经营利润,原则上参考当地市政公用行业平均利润率确定;
各入廊管线占用管廊空间的比例;
各入廊管线对管廊附属设施的使用强度;
其他影响因素。
四 地下综合管廊标准和技术突破
1.法规
争取话语权,协助政府设置专职监管部门,负责核发城市综合管廊“运营许可证”,给予相关企业综合管廊运营服务权。
从全国目前情况看,前几年进行综合管廊建设的城市,大都是由政府财政兜底,缺少明确的收费政策。综合管廊的收费机制建立,是很多管廊建设城市面临的新课题。由于收费机制的不完善,许多城市已建成的地下管廊遭到了冷遇。虽然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如果想在城区大范围推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必须先行立法,强制入廊。
2.技术突破
从安徽海绵城市建设阶段性总结和反思,就能看出现阶段技术力量不足支撑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要求的综合管廊综合性强、创新性强,单一的设计院所还没有跟上新的理念要求,准备不足。同时,技术标准体系尚未形成,各专业间缺乏相互融合,特别是专业间已有的标准互不协调,应用产品尚未形成规模化。必须一方面培养人才队伍,另一方面改革突破材料革新,从管材、施工等,从外径45到1050,尽量采用大口径750以上(ts)认证管材,突破国标甚至国际标质量标准的材料。
3.智能化标准化管理系统
按照政企合作的模式,建设管廊监控中心,智能化管理桄榔系统,监控中心设置相关的监视及控制设备,集中管理整个综合管廊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等。
可以实时监控综合管廊各种管线、管道运营状况,能准确、及时地探测管廊内灾情,监测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并及时将信息传递至监控中心,对管廊内的机械风机、排水泵、供电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施进行监控和监测,能够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提供全面的综合管廊内部信息,为综合管廊内部工作人员与外部通信提供必要的手段。
五 我们与市场的契合
国家近日发布的海绵城市75号文政策力度远超原先计划、并已上升至国家战略(2015年10月16日,新华网)。
2015年10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我国未来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水利建设被列入八大基础设施网络之首,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等纳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涉水产业迎来新的发展高峰期。有专家表示,今后五年仅海绵城市建设每年就需要投资4000亿元。
10月底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首次提出陕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陕西省到2020年时要建成运营100公里以上地下综合管廊,各设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以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能。西咸新区作为我国西北地区首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在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舞台上受到好评;以此为契机,陕西省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决定联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即在全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选择2个市(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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